關於東南客運內湖漏油污染事件,我也將與立法委員 黃國昌前主席一同密切追蹤北市環保局處理進度,隨時向市民報告。
黃國昌強調:「乾淨的環境是所有居民的公共財,廠商既然造成了污染,主管機關當然應該切實執法,命廠商徹底清理,還給大家原有的淨土,保障環境永續與民眾健康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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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民眾在上月檢舉,在彩虹橋河濱公園外發現河面有大片油污,經查,發現是東南客運公司內湖站停車場加油機故障,加油管線有破洞造成柴油滲漏,台北市政府環保局則依違反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30條規定舉發,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命現場即刻改善。
黃國昌指出,環保局雖然命東南客運完成「表面清理」並依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科處罰鍰,然而,對此次大規模漏油對土壤與地下水的污染,卻未依照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》第12條的規定,調查漏油對土壤與地下水的污染情形,進行必要的列管。
https://newtalk.tw/news/view/2019-02-20/210002